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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李廷晨律师 李廷晨律师,男,1983年生,本科学历,法学学士,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创始合伙人,系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临沧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、临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曾获得“云南省优秀律师”、“临沧市十佳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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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李廷晨律师

手机号码:13987031201

执业证号:15309200810217640

执业律所: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9楼A918

律师文集

团伙作案怎么量刑

一、团伙作案怎么量刑

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,属于共同犯罪,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。

至于对团伙中个人的具体量刑,则要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考虑:

1、对于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。

2、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
3、对于胁从犯,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

团伙作案怎么量刑


二、团伙作案的特征

(1)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,团伙头目自发产生;

(2)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、不固定;

(3)团伙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,但不固定。

三、法律依据

《刑法》

第二十五条 【共同犯罪概念】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

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,不以共同犯罪论处;应当负刑事责任的,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。

第二十六条 【主犯】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,是主犯。

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,是犯罪集团。

对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。

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。

第二十七条 【从犯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是从犯。

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
第二十八条 【胁从犯】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,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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